1.投标人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。
2.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合法、有效的《营业执照》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;
3.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。
1.获取时间:请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9日,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30,联系比选人获取比选文件,需携带《营业执照》盖章复印件。
1.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:2025年9月30日15时30分至 16时00分,逾期不予接收。
2.递交比选申请书的详细地址:送至邢台学院北门口。
3.比选申请书数量:正本一份、副本贰份。副本由已编页码的正本复制(复印)而成,正副本应一致(胶装成册,不接受散页);如果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,以正本为准。
3.联系人:宋老师,电话:0319-3650765
本次比选公告在邢台学院校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。因轻信其他组织、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,比选人概不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