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项目名称:智慧教室(希沃捐赠配套)项目电子产品
1.投标人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。
3.选申请人未被 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
4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,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;
获取时间、方式: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,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0日,从邢台学院获取比选文件(领取邀请函时携带《法人授权书》),联系方式:李老师,电话:0319—3650193。
1.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:2023年7月2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,逾期不予受理。
本次比选公告在邢台学院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网站发布。